银川市民高先生咨询:我周末在滑雪场滑雪时不慎摔倒受伤,滑雪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雅新答复:滑雪场作为经营场所,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包括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进行安全提示广播、配备巡逻人员疏导巡视、合理控制雪道人流量、及时清理雪道障碍物、对危险区域采取防护措施等。
如果滑雪场未尽到上述义务,而滑雪者是在正常滑行过程中自行摔倒受伤的,依据民法典关于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滑雪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事故是因第三方滑雪者从高处滑下时,在视野良好的情况下未充分观察、未及时避让前方正常滑行人员导致碰撞受伤的,第三方滑雪者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此时,若滑雪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未及时对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如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未提供基本医疗协助等),导致损害后果扩大,滑雪场也需对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律师建议:滑雪属于高风险运动,滑雪者应充分认识风险,滑行时保持谨慎、合理避让。如发生摔倒或碰撞,应及时保留现场证据,申请调取滑雪场监控、收集证人证言,以便后续明确责任划分。
(跑腿记者 马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