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未成年服刑人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助力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迷途知返,近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宁夏女子监狱检察室在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常态化法律监督过程中,通过精准谈话教育,成功引导一名未成年服刑人员主动书写自首材料,展现了司法监督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良好成效。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日常谈话教育作为监督改造成效的重要抓手。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定期深入监区,与未成年服刑人员面对面交流沟通,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及心理诉求,针对性开展法制宣讲和思想引导,帮助其认清犯罪危害,树立法治观念。
在近期一次谈话中,检察人员发现服刑人员小杰(化名)情绪波动明显,便主动与其谈心,认真倾听他的心声。小杰在检察人员的耐心引导下,坦白了自己因害怕法律严惩而选择隐瞒犯罪事实的心事。在检察人员的引导和鼓励下,小杰逐渐放下心理包袱,主动向检察人员坦白了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书写并提交了自首材料。随后,派驻检察室根据相关规定,将自首材料移送监狱侦查部门处理。
此次事件是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服刑人员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教育挽救工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将持续发挥“上检润‘蔷薇’”品牌效应,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优化谈话教育方式,精准对接未成年罪犯矫治需求,既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彰显司法温度,助力更多迷途少年重塑人生、回归社会。
(陈 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