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若英)1月20日,记者从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2026年最新购房补贴方案,统筹1000万元资金,以“现金+电子消费券”组合形式发放补贴,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激活县域房地产市场活力。
据悉,本次补贴范围聚焦贺兰县行政区划内的新建商品房住宅,精准惠及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群体。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明确排除了赠与、转让、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买卖方式获得的住房,以及安置房、二手房、法拍房、顶账房等非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办公、公寓(土地性质为商服或商住且预售许可证未标注“住宅”)、车位(库)、储藏间等非住宅类商品房也不在补贴范畴。
在补贴标准方面,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根据购房面积划分两档标准。其中,购房面积小于等于120平方米的,可享受6000元现金补贴及4000元电子消费券;购房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可领取9000元现金补贴及6000元电子消费券。
值得注意的是,四类特殊情形购房人在同时享受银川市及贺兰县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可额外叠加享受一项5000元电子消费券补贴,且贺兰县层面补贴金额累计每户不超过2万元。这四类特殊情形具体包括:在贺兰县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首套房的购房人;贺兰县生态移民多代多人家庭购房人;自文件生效后,将贺兰县农业户口迁入至新购县城建成区房屋地址的购房人;在全县范围内,原唯一住房经鉴定为C、D级危房,且已配合乡镇场(街道)完成搬离并落实管控措施、拆除或重建的住户,购买贺兰县行政区划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户。
补贴政策自1月20日起正式实施,补贴时限以1000万元资金全额发放完毕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须先认购贺兰县新建商品房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若为现售房源则须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及缴纳契税,随后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补贴,经审核登记通过后即可领取相应补贴。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人须通过刷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定金及首付款,方可参与补贴申请。所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使用有效期及范围以券面标注为准,逾期将自动作废。购房人可前往贺兰县市民大厅C厅24、25号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