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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范围扩至幼儿房改造

本报记者 哈 玲

“有了二宝以后,我一直想给家里做适幼化改造,担心资金压力一直没动手,现在公积金能提取用于这项支出,总算能安心打造孩子的儿童房了。”近日,吴忠市利通区居民马丽娟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拿着刚办好的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难掩心中喜悦。

《若干措施》明确,缴存人不仅可继续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购房及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更能将提取范围拓展至支付相关税费,以及进行适老、适幼、助残无障碍和节能改造。

“过去,公积金提取主要聚焦购房和大修,对家庭结构变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居住功能提升需求支持不足。”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吴风芳介绍,此次调整旨在回应社会期盼,将住房消费支持延伸到“一老一小”等关键民生领域。具体而言,针对住房大修及改造,提取范围已扩大至涵盖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含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适用情形包括房屋结构加固、适老助残改造(如加装扶手、无障碍通道)、节能改造(如更换节能门窗)等多项内容。同时,购房提取时限也从原来的3年放宽至5年,给予缴存家庭更灵活的资金筹划空间。

其中,针对幼儿家庭的“适幼化改造”提取政策备受关注。吴风芳详细解读,缴存人育有3周岁以下幼儿的,对其在吴忠市辖区内的自住住房进行适幼化改造,凭改造合同、发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且最高限额为3万元。

除了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展,记者了解到,为全方位激发市场活力,我区还将安排财政资金,激励市、县(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直接补贴,并重点向多子女家庭、农业转移人口等特定群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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