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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得抽调业主物业费

本报记者 马雨馨

“以前选房时,总担心物业费被挪用,入住后服务打折。现在政策明确不得抽调,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在银川市兴庆区吉泰·云锦东方售楼处,张女士的话,道出了许多购房者的心声。

《若干措施》明确规定: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依法保障物业服务企业法人独立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抽调物业服务费,不得承诺减免物业费。这项规定旨在从源头上保障物业服务资金的独立与安全,维护购房者的长远权益。

“客户认为这项规定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未来物业服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部分客户也因此对项目的长期品质更有信心。当然,房屋本身的质量、价格等因素仍是决策核心,但这一政策无疑增添了重要的信任砝码。”吉泰·云锦东方售楼处置业经理牛丽萍告诉记者。

宁夏吉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侯智斌介绍,新政策实施前,公司已开展全面自查,实现物业费账户完全独立,杜绝抽调、占用行为;同时清理营销物料,停止以减免物业费作为房屋销售的促销手段,并在合作协议中强化物业公司的独立运营责任和财务透明义务。新规发布后,公司迅速组织专题学习和专项培训,确保各环节严格执行。

侯智斌坦言,短期看,企业需更专注于提升产品力与工程品质,营销策略也从“价格优惠”转向展示房屋品质、社区服务等“价值承诺”。长期而言,这推动了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建立更加健康、平等的合作关系,共同以优质服务赢得口碑,这正是企业长远发展和品牌建设的基石。

新政策为物业服务筑起“财务防火墙”,银川市民刘成表达了业主的普遍心声:“规定是好开端,关键在长效落实与监督。希望未来物业费使用更透明,服务质量有标准、可考评,让业主的钱花得明明白白,住得安心舒心。”这朴素愿望,不仅关乎一笔费用的流向,更指向房地产开发从“重销售”到“重服务”的深层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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