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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是正确政绩观的检验标准

□ 谭月娥 南福霞

坚持人民至上,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核心要义,充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检验标准。

坚持人民至上,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认识和价值判断,其核心问题在于“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到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

要以人民至上校准政绩观的思想坐标。政绩观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构成,其形成与确立始终离不开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而人民至上正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与价值原点。“十五五”时期,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各项工作的部署和推进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决不能把政绩当作个人升迁的资本、装点门面的工具,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损害党的形象、贻误事业发展。

要以人民至上彰显政绩观的价值旨归。何为“好政绩”、何为“实政绩”,答案藏在人民的需求里。正确政绩观所倡导的政绩,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数字、华而不实的工程,而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是只追求经济增长的单一维度,而是兼顾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的全面政绩;不是只关注城市建设的光鲜亮点,而是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普惠政绩。

要以人民至上强化政绩观的行动自觉。政绩观不仅是思想层面的认知,更是指导实践的行动准则,而人民至上则为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落地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就会在工作中力戒急功近利、反对拈轻怕重,把重心放在重基础、重民生、重长远的实事上,自觉按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办事,注重深化改革、优化服务等“制度供给型”“环境营造型”举措,筑牢干事创业的根基。

坚持人民至上,锚定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担当作为,关键在于将人民至上的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以群众所思所盼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发力重点,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要深耕为民造福的“里子工程”。“面子工程”与“里子工程”的根本区别在于政绩导向是满足群众真实需求还是追求个人虚名浮利。“里子工程”多为隐性、日常、基础的治理实践,虽没有显山露水的“政绩光环”,却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饱含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

要锤炼为民干事的“实干本领”。政绩源于实干,为民造福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求,必须以实干担当为根本底色。人民至上理念能够转化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行动自觉。为民干事需要苦干与巧干,既彰显责任担当与工作韧劲,也体现科学方法与治理智慧,以实干贯穿为民服务全过程,让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要涵养为民谋远的“历史耐心”。人民至上不仅要求解决群众的现实诉求,更要着眼长远利益,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耐心,科学把握潜绩与显绩的关系。潜绩是显绩的基础,显绩是潜绩积累的结果,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唯有重视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才能避免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的短视行为。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不仅要算清“眼前账”,更要算好“民生账”“长远账”,让“当前所为”成为“未来所依”,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要坚守为民发展的“安全根基”。人民至上是新时代发展的价值旨归,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而安全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守底线思维,把安全贯穿于干事创业的各领域全过程。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其根本目的是为民造福,脱离了安全底线的发展,最终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背离政绩观的初衷。坚持人民至上,要求在干事创业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杜绝盲目扩张与激进发展,紧盯安全生产、金融稳定、生态保护、粮食能源安全等重点领域,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唯有如此,才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基础,筑牢人民幸福生活的“压舱石”,确保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人民至上,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落细落实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恪守为民初心,将人民利益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正确政绩观从思想认同转化为行动遵循,真正实现落地落细落实。

让人民紧握考核“指挥棒”。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办法,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将践行人民至上、实现为民造福作为检验干部政治品格与履职能力的重要依据。“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评判标准,以制度化、常态化的群众评价倒逼干部坚守为民初心、务实担当作为。

打造干部能力“练兵场”。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将常态化、长效化理论学习作为基础工程,强化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推动人民至上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动自觉。要坚持在实践中锤炼干部,把基层一线、民生一线作为干部成长成才的练兵场,全面提升政治能力、为民服务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与抓落实能力,成长为堪当为民造福重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多面手”。

织密干部干事创业纠偏“防护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严密监督机制筑牢纠偏防线,坚决校正干部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建立政绩观偏差负面清单,紧盯“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坚决纠治内卷式恶性竞争、避责躺平、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坚持纠偏与激励并重,既要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虚假政绩,又要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守正创新,营造担当尽责、锐意创新、踏实为民的干事氛围,持续激发干部队伍为民造福的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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