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自觉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新局面提供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
准确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在河北正定探索“半城郊型经济”发展新路子,到在福建谋划实施“3820工程”、推动“晋江经验”创新发展;从在浙江系统提出“八八战略”、部署推进“千万工程”、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到在上海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治理理念,再到掌舵领航新时代党中央治国理政,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这些一脉相承的生动实践与系统论述,为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光辉典范。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深刻认识到,正确的政绩观要有正确的思想。1982年,习近平同志主动放弃北京优越条件到河北正定县工作,初衷就是为老百姓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这种源自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为民情怀和清醒使命担当的价值追求,深刻昭示正确政绩观首先在于立心铸魂。正确的政绩观要有正确的态度。总书记始终坚持各项工作“一定要征求老百姓意见”,这种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态度,这种尊重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的立场,正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和坚实基础。正确的政绩观要有正确的方法。不论是骑着“二八大杠”走村串户,还是推行“四下基层”、现场办公、蹲点调研,这种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方法,正是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根本遵循,诠释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实践真知。正确的政绩观要正确地干事。总书记始终秉持实干担当、久久为功的干事风格,不论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还是治理生态环境、办好民生实事。实践充分证明,正确政绩观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拼出来、奋斗出来的,必须务实功、求实效、创实绩。正确的政绩观要有正确的发展思路。总书记在地方工作中始终坚持按规律办事、走科学发展之路,从“半城郊型经济”,到“新发展理念”,这充分表明,正确政绩观必须与时偕行、与时俱进,在把握历史脉络与时代方位中找准发展路径,以科学思路引领高质量发展。从筑牢正确的思想、秉持正确的态度、掌握正确的方法、笃行正确地做事,到形成正确的发展思路,正是正确政绩观从形成到实践的完整闭环。踏上新征程、奋进“十五五”,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导向,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准确把握宁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历史方位
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立足时代大局、紧扣区情实际、把握发展阶段。要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中校准根本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宁夏考察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一系列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指明了宁夏长远发展的重大方向,蕴含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系统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到,经济繁荣是最有分量的政绩、民族团结是最固根本的政绩、环境优美是最利长远的政绩、人民富裕是最得民心的政绩。要在区情实际中找准坐标。“十四五”时期,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美丽新宁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经济欠发达、民族地区、生态脆弱的基本区情没有变。必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推动资源配置、资金投放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要在阶段特征中明晰重点。“十五五”时期在宁夏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生产要素创新配置与产业转型升级,释放内需潜力,统筹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升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能力,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化化宁夏篇章作出贡献。
准确把握人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着力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根中国土壤、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是我们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工作的政绩,必须把握历史方位、找准职能定位、主动担当入位,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依法履职,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要树立正确的为民理念,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宁夏实践。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推动立法工作贯穿民生主线、监督工作突出民生导向、议案建议体现民生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具体、更真切、更强烈。要树立正确的立法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更加注重从“程序规范”到“实质有效”,更加善于运用“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更加有力推动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着力增强人大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事、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事、自治区党委要求的事,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要树立正确的代表理念,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持续深化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工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力“十五五”,组织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升议案建议工作“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丰富拓展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功能实效,为高质量发展汇民意、集民智、聚民力。要树立正确的实干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实干精神。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能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服务保障能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开创人大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准确把握人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辩证关系
立党为公是前提、为民造福是目的、科学决策是方法、真抓实干是态度,这四者有机统一于人大政治机关、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建设中,既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也是干事创业的根本遵循,共同构成新时代人大履职尽责的核心准则和工作方法。坚持立党为公,处理好对上与对下的关系。既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及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也要紧扣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进立法工作、确定监督事项、开展代表活动,用履职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点赞叫好。坚持为民造福,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聚焦建设先行区、创建示范区,加大高质量法规供给、实施高效能监督、发挥高水平代表作用,也要着眼长远,紧跟“十五五”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将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实践成果、成功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废止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不符合改革发展需要、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法规规章,做到工作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统一、目标和手段相结合。坚持科学决策,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既要守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之正,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也要创人大工作思路、内容、机制、方法之新,更好顺应时代发展、实践需要、人民期盼。坚持真抓实干,处理好做人与做事的关系。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谨慎用权,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谋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