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受赠房产不履行赡养义务,房产能要回吗

固原市民张先生咨询:我今年78岁,无儿无女,名下有一套商品房。因常年患病需人照料,打算把房子无偿赠予侄子小张,让小张负责给我养老。如果小张接受了房产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房屋能否追回?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牛惠媛答复:这种赠予行为属于“附义务的赠予”,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予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张先生将房产赠予侄子并约定赡养义务,属于赠予合同核心内容,只要双方自愿、内容合法合规、张先生拥有完整产权,合同签字即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小张接受房屋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张先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赠予并要求返还房屋。建议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赡养的具体内容、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跑腿记者 马忠)

--> 2026-04-09 1 1 宁夏日报 content_194994.html 1 受赠房产不履行赡养义务,房产能要回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