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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卖房,租户要马上搬走吗

银川市民高先生询问:我目前租房居住。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还没有结束,房东却突然将房子卖给第三方,让我尽快搬离。房东的做法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孔令耀答复:房东的做法不合理。法律中存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房东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高先生有权继续按原约定使用房屋,新房东不得单方面要求他提前搬离,也不能擅自涨租金或变更合同核心条款。如果高先生有意购买该房屋,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房东出售前应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价格、付款方式等核心交易条件。如果高先生不打算购买,建议在房屋所有权变更后、原租赁合同到期前,主动与新房东书面确认租赁关系,明确是否续租、租金标准及续签事宜,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跑腿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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