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贺兰山中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该司法所所长王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场以案说法,为当事人及监护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据了解,事故发生于去年年底。未成年人小曦(化名)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经登记的二轮轻便摩托车,沿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西侧非机动车道行驶时,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王桂(化名)发生碰撞,致两人受伤、车辆及衣物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小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桂承担次要责任。
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分歧较大,矛盾一度激化。贺兰山中路司法所主动介入,第一时间对接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书,核实医疗票据、费用清单等材料,全面掌握案件事实。
调解中,王强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原则。他首先向事故双方当事人及监护人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监护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他进一步解释,王桂横过道路未确保安全,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小曦家庭经济困难、王桂急需治疗的现实矛盾,王强耐心疏导:“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双方都要换位思考。”经核算,事故发生后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35万余元,按主次责任划分,小曦需承担1.64万余元,已先行赔付9000元。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剩余5000元分两期支付,2026年5月9日前付3000元,6月9日前付2000元;协议具备法律效力,若未按期履行,王桂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王强表示:“此案警示,未成年人违法驾驶不仅危害自身安全,监护人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从源头杜绝此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