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将正式施行。“今后,老百姓和企业在打行政官司前,多了条‘高速路’。”5月9日,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昌亮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版,直言这次改动不小。
通俗来讲,行政复议就是“民告官”的一种方式,比去法院打官司更快、更省钱。此次,新条例最大的亮点是“门槛降低、范围扩大、程序更活”。
以前,很多人搞不清楚哪些事能申请复议。新条例明确把“列入失信黑名单”“不公开政府信息”“学校开除学籍”“学位被撤销”“医保服务协议纠纷”等都纳入了复议范围。郭昌亮举例说明:“比如你家孩子被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过去可能得先打官司,现在可以直接找教育部门的上级机关复议,省时省力。”
另一个重要变化是,行政机关如果拖着不办事,群众申请复议的期限从“知道该办的那天”算起,而非从“该办完的那天”起算。郭昌亮说:“有些部门对申请爱搭不理,新规明确,60天不回复就算不作为,你就可以申请复议。”
新条例还强化了调解的作用。郭昌亮特别提到:“行政复议机关现在被要求主动组织调解,而且调解中你说的话,不会在后续审理中对你不利。这就鼓励大家愿意坐下来谈。”
对于企业来说,政府特许经营、土地征收补偿、保障房买卖等协议纠纷,都可以通过复议解决。“不用一上来就对簿公堂,对维护营商环境是实打实的好处。”
此外,网上申请复议正式被认可,材料到系统就算提交,不用再补纸质件。郭昌亮说:“维权渠道多了,程序透明了,行政机关也得更规矩。对普通人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