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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房漏水引发纠纷 司法调解巧通邻里“梗阻”

本报记者 马 忠

“污水漫进家里,再不通真没法住了!这事儿得大家一起解决。”日前,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锦绣苑社区西环小区居民因下水道堵塞引发邻里纠纷,金凤区司法局北京中路司法所牵头组成联合小组现场释法、协调沟通,不到两天便让矛盾顺利化解。

4月下旬,该联合小组在锦绣苑社区轮值走访时,有居民反映家中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小组成员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楼住户家中地面已被污水浸泡,二楼也出现渗水迹象,刺鼻气味弥漫楼道。更棘手的是,由于此前清掏费用分摊不均,邻居之间已僵持了大半年。“隔壁是空置房,业主不愿出钱,这事一直拖着。”一位居民无奈地说。

面对因费用拖欠、空置房分摊等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调解随即展开。北京中路司法所所长陈亚雯现场以案说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单元公共排水管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维修养护责任由全体共有人承担。即便是空置房,业主也不能免除这部分法定义务。大家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因小失大伤了和气,不值当。”

调解现场,陈亚雯的一番话引来居民们的认同。按照相关规定,公共管道的维护费用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共同承担。房屋空置并不免除共有部分的维修义务,因为管道服务于整栋楼,空置房也享受了公共管道的功能保障。经她耐心释法,几户居民放下了成见,达成一致意见:结清往期拖欠费用,合理均摊本次疏通开支。如今,管道畅通了,邻里关系也缓和了,困扰多日的“堵心”难题被彻底化解。

陈亚雯说,这类邻里纠纷往往不是因为矛盾有多深,而是大家对法律规定不清楚。把法条讲透了,问题就容易解决。她提醒,遇到公共设施维修问题,居民应第一时间向物业或社区反映,避免因费用分摊争议而延误维修,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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