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底,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场所达8919个,便民配套体系日趋完善。然而,近期自治区消费者协会通过线索征集、实地核查、数据梳理等方式发现,部分充电桩服务存在收费不合理、广告扰民、运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暗藏消防安全隐患,不仅降低了群众出行体验,也制约着充电桩行业规范化发展。
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消费痛点、发展堵点在何处?如何构建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消费者协会积极监督、经营主体切实履责的治理机制?如何形成更安全、透明、合规、便民的充电服务生态?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一“桩”糟心事
“扫码充电要被迫看广告,界面根本没法一键关闭。”近日,银川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倾诉出行烦恼:她日常依靠电动自行车通勤,然而,给电动自行车扫码充电时,弹窗广告的关闭按钮往往藏在不起眼的角落,图标特别小,反复点击才能真正关闭,有时候着急出门,一不小心就会误点。
恼人的广告弹窗已成电动自行车扫码消费的常见困扰。自治区消协调研数据显示,消协征集的48条违法线索中,25%的问题集中在广告扰民、收费提示不清。其中,超80%的用户反映,充电桩广告存在关闭按钮设置烦琐、广告弹窗遮挡操作界面、掩盖安全提示等问题。
除了广告扰民,“虚电”问题也让众多车主倍感困扰。不少市民反映,充电桩显示电池已充满,但实际续航严重缩水,设备存在严重的电量虚标。“上周花3元充满电,正常能跑20公里,结果只骑了8公里就没电了。”消费者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多次遇到此类情况,起初以为是电池老化,更换新电池后问题依旧存在。
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充电设备由于缺乏运维、带病运行,充电效率极低,电池充满后设备无法自动断电,不仅造成电费浪费,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据消协线索统计,超60%的设备故障相关线索指向充电虚电、效率不足问题,这也是充电桩设备类投诉的核心问题。
预充值余额退款难、客服形同虚设,更是让市民维权屡屡碰壁。有消费者反映,部分充电桩存在隐性扣费问题,自己单次充电标价3元,实际扣费3.1元,最后才发现莫名多出0.1元保险费用,属于变相强制消费。同时,有平台服务协议刻意规避责任,标注“充电价格由运营商设定,与平台无关”,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平台与运营企业相互推诿。
记者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获悉,2025年全区12315平台和消协智慧315平台共接收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相关投诉34件。从问题类别来看,充电效率问题占比50%,余额退费问题占比20%,安全安装、设备故障、收费过高等问题分别占比12%、9%、9%。此外,在专项线索征集中,56.25%的市民反馈充电桩收费不合理,6.25%的线索指向强制捆绑消费、计费虚高等问题。
“充电桩作为公共便民设施,运营企业应切实完善设备运维、畅通退款渠道、规范广告投放、杜绝强制消费,以合规经营赢得客户依赖、市场认可,让便民设施真正便民利民。”自治区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充电桩行业“重投放、轻运维、重营利、轻服务”问题突出,广告扰民、计量不准、退费困难、强制消费等乱象叠加,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制约行业健康发展。自治区消协将持续聚焦充电桩消费痛点,依法履行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职能,督促运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优化服务体验,切实解决群众充电烦心事。
充电桩装了怎么管
小区充电桩引进不规范,是当前基层治理的突出问题。记者从自治区消协了解到,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规操作问题,未经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表决同意,未履行公示告知义务,私自引进第三方充电运营企业,擅自布设充电点位。部分小区充电桩点位布设杂乱,不符合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规范,占用消防通道、楼道等公共区域,不仅影响小区环境,还埋下消防安全隐患。同时,物业与运营企业权责划分模糊,日常管护、故障维修、安全排查工作缺位,出现设备故障、消费纠纷后双方相互推诿,监管空白问题突出。
针对充电桩引进与布设规范,住建部门明确,小区充电桩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事关全体业主权益,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公示程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引进、私自增设充电点位,所有充电桩引进、改造、布设项目,必须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审议通过,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同时,物业主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小区充电桩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私自加装、违规布设、无备案运营等问题,厘清物业、运营企业、业主三方权责,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杜绝监管真空。
在设施标准化建设方面,我区正全力推进充电桩提质升级,构建规范化、安全化、标准化充电体系。针对老旧设施计量不准、设备老化、安全不达标等问题,各市县(区)已明确设施升级改造时间节点,督促运营企业完成老旧设备迭代更新,统一充电接口、安全防护、计量标准。同时,推进充电设施电网直供改造,落实电网企业“三零”服务,2025年起新建小区充电桩全部实现电网直接供电,老旧小区逐步完成供电设施移交改造,从源头规范供电、计费流程,保障充电安全与计量精准。
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收费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根据通知,充电桩充电费用严格实行价费分离,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以元/千瓦时为单位计费。其中,居民小区充电桩电费严格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不得随意加价;居民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支持错峰充电、峰谷分时电价,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对于充电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营企业结合场地成本、设备折旧及运维成本合理制定,遵循“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严禁恶意抬价、暴利收费。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充电桩乱象专项整治,从严查处消费侵权行为,开展合规约谈,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公开曝光等监督措施,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全力营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市场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推动全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维权这样办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充电消费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详解违规行为查处标准、消费取证技巧及维权流程。
消费者反映当前充电桩消费过程中影响消费体验的情况主要有:不明码标价、价费不分、服务费远超电费、同品牌定价混乱、隐性扣费;广告扰民,强制弹窗、关闭困难、遮挡操作界面、违规投放商业广告;强制消费,强制注册会员、仅限单一支付方式、捆绑保险增值服务;虚标电量、充电不足、计费虚高;运营违规,资质未公示、运维缺位、纠纷推诿等。针对以上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其中存在的各类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在价格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所有充电桩运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充电现场、小程序、App等醒目位置,清晰公示电费、服务费标准、计费规则、投诉电话,分项标注价费明细,严禁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针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计费虚高等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严查处,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针对强制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不得强制消费者注册会员、不得捆绑销售增值服务,搭售服务必须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不得设为默认同意。当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捆绑保险等行为属于典型侵权行为。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置。
广告合规方面,监管人员明确,充电桩开机弹窗、运行推送、界面植入的商业广告,均属于互联网广告范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所有弹窗广告必须设置醒目的一键关闭按钮,不得遮挡操作界面、安全提示及收费公示信息,不得强制用户观看。当前80%的广告扰民问题均属于违规情形,关闭按钮隐蔽、无法一键关闭、弹窗干扰操作等行为均在整治范围内,违规企业将被约谈整改、曝光惩戒。
为帮助消费者高效维权,部门详解取证、投诉全流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大家避开消费陷阱、依法维权。消费取证方面,如遭遇侵权,需第一时间留存关键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重点拍摄充电桩收费公示界面、广告弹窗画面、设备故障状态;还有消费凭证,保存充电订单截图、扣费明细、充值记录、余额页面;留存客服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投诉反馈记录;记录充电桩具体点位、品牌、违规问题,便于监管部门核查处置。消费者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也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中消协智慧315平台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