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溦)6月18日,记者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今年银川市中考总分77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20分)各120分,物理75分,化学65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50分,地理、生物各30分(选择一科计入中考总分,另一科以ABCDE等级制呈现),体育与健康70分(含过程性测评20分,统一考试50分),信息科技2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ABCDE等级制呈现,不计入总分。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成绩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制呈现,不计入总分。
银川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范围包括自治区属(含高校附属中学)、市属、兴庆区属公办及三区内民办普通高中,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自主招生一类学校在市辖三区范围内招生,自主招生二类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自主招生三类学校招生范围为银川市(含两县一市)。两县一市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必须优先满足所在辖区内学生入学需求,属地招生任务完成后生源仍不足时,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设置条件或预留计划申请统筹调剂,不得面向银川市以外招生。
录取方面,今年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7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3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今后将根据招生工作实际,适度调整“指标到校”比例。考生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截止时间为中考报名前一年的12月31日),且在初中毕业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不含当年放弃民办初中录取资格的学生),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中考“指标到校”资格。
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网上填报录取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银川市教育局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再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体育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则,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须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由银川市教育局进行录取;剩余40%的招生计划与公办普通高中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采取集中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
银川市实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外来随迁子女从银川的初中学校毕业后,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此外,银川市严格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应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