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下一篇

我区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准入管理

本报讯 (记者 陶涛)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最新数据显示,截至6月16日,全区4家存量罐式容器运输重点液态食品道路运输经营者、16个配套专用货运罐式容器已全部完成许可审批发证工作,全区存量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者许可攻坚任务如期完成。7月1日起,依照《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区相关企业全面实行持证经营。

《办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应当依法取得准运证。准运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运输容器证明自配发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期日与准运证一致。

为确保政策细化落地,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关于实行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通告》等,明确许可范畴、许可权限、许可时限、豁免情形,推行线上线下办理模式,并规范申请材料标准,制定办理流程指南,保障许可工作依法有序快速开展。

我区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设立专属办理通道,提供咨询指导、材料初审、现场帮办等服务,精准解答企业疑问,打通政策理解堵点、办事流程难点,及时核发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协调建设全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系统和升级改造现有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装卸查验管理系统,推动运输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同时,多层次宣传培训同步跟进,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各类培训35场次,参加人员1500余人。

--> 2026-07-01 1 1 宁夏日报 content_204430.html 1 我区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准入管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