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锐)5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建立了统一集成、高效顺畅的指挥体系,及时指导、高效有序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实现医疗废物处置“零库存”、安全“零事故”、人员“零感染”。
为了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我区安排1504万元支持4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实施提标改造,新增处置能力5110吨/年,使全区总处置能力达到14440吨/年。7家企业被纳入协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名单,新增应急处置能力230吨/天。同时,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工作调度、现场指导,规范医疗机构、处置企业工作流程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监管服务。
对于疫情医疗废物,生态环境厅严格专人收集、专车转运、专区存放、专送处置的“四专”措施。据统计,2020年1月21日以来,宁夏5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约1.7万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0.22万吨,实现了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日产日清。
此外,我区还加大医疗废水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全消毒、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的“四全”措施,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水消毒情况的监测监督检查,对接入医疗废水的39家污水处理厂,科学合理设置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在线监测点位197个,做到实时监控,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消毒杀菌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