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7日上午,永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了一位“熟人”,是五一前收到该院司法救助金的陈某,还送来一面锦旗。
2017年,陈某受雇于刘某在银川市金凤区一工地砌绿化井,活干完后刘某欠付9000元劳务费始终未付。陈某多次讨薪未果只好将刘某诉至法院。2021年4月,经永宁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刘某向陈某支付劳务费9000元。判决生效后经法院查询,刘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终结,陈某的劳务费没有着落。
53岁的陈某因常年务工,颈椎、腰椎落下疾病,右臂也在打工时受伤导致无法弯曲,已无法承担重体力劳动,看上去比同龄人瘦削。更为艰难的是,陈某的两名成年子女均为智力四级残疾,无法就业,仅靠妻子外出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陈某通过小区邻居得知检察机关有国家司法救助的职能,于是向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经过走访陈某所在小区、村委会,并到法院、民政部门调取相关材料,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救助陈某9000元。收到救助金到账的银行短信后,陈某第一时间致电工作人员,几度哽咽,多年来因为讨薪不成积攒的心结终于解开。
今年以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3.9万元。
(张艳丽 杨玉婕 莫薇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