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彩华)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国上下正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记者5月10日获悉,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公布多种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据了解,举报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以下6种:一是以提前预订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二是以“投资养老”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以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三是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四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五是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人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六是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单位进行核实、查办、反馈,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同时,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951-6136612(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30分);
举报信箱: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公安厅院内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子邮箱:nxylzpxs@163.com;
线上举报:通过“宁夏政法”微信公众号等链接进入全国12337举报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