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安小霞 实习生 杨月儿)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之后又一部重要的地方立法。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加快推进先行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朱赟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条例》共分为八章七十条,切实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打通肠梗阻、畅通微循环。
在破解“政策承诺兑现难,新官不理旧账”难题方面,《条例》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兑现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变更等为由违反承诺或者约定”,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使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条例》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明确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推动当场办结、“一网通办”、限时办结、一次办结等制度落实,让办事主体办事像“网购”一样。
《条例》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办理流程,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围绕《条例》规定,不断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税务、社保、统计、银行等部门和机构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应用;推进“一业一证”“一证准营”等改革,打造升级版企业开办服务模式。
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为切入点,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人社厅、住建厅、人民银行、税务局等六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通知》《全区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了自治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打通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等企业开办事项的链条,实现了企业开办的多项突破,在全国率先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一窗一网一次一日”目标全面实现。解决群众多头跑路的难题,极大提高了群众办事体验。截至2022年4月底,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72.76万户,同比增长7.28%,其中企业19.93万户,同比增长7.08%。
特殊时期对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在《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据介绍,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扶持政策,依法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纾困帮扶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条例》还规定,自治区建立开发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条例》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通过包容免罚制度,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建立容错机制,对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等,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条例》还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