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磊)9月16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冯建国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冯建国利用担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共石嘴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购买房产、职称评定、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706万元。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合议庭组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各自发表意见,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并自愿认罪认罚。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