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若英)父亲去世后,女儿将所有抚恤金据为己有,银川市的刘女士将继女诉至法院。9月18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发布这起典型案例。
刘女士与丈夫邝某于20多年前再婚,两位老人共同生活期间,相互照顾、共享晚年。2020年,邝某因病去世。刘女士经历丧夫之痛的同时,还与继女因丈夫的抚恤金引发纷争。原来,邝某曾与前妻育有一女,邝某去世后,原工作单位向其名下银行账户转入抚恤金。邝某的女儿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抚恤金全部取出。刘女士多次主张分割抚恤金无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抚恤金系邝某逝世后原工作单位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根据抚恤金的性质及发放意图,应由受抚慰的死者家属共同享有。原告系邝某的妻子,被告系邝某的女儿,双方均系邝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有权对邝某的死亡抚恤金进行分割。据此,法院判决原告及被告平均分割抚恤金,被告向原告给付50%的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