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海鹰)12月2日,贺兰县公安局暖泉派出所民警与群众合力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骨顶鸡,并放归大自然。
12月1日19时许,张先生在回家途中捡到一只落单的黑“鸟”,其状似鸡,身体通黑,头具白色额甲。张先生好心将这只“鸟”带回家后,用大米喂食,但它对大米无动于衷。因无法分辨种类,张先生不敢贸然自行处置,便于次日拨打报警电话向暖泉派出所求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张先生家中。经联系相关动物专家确认,这只“鸟”名为白骨顶鸡,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检查,其无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民警将其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白骨顶鸡属于鹤形目大类中秧鸡科骨顶鸡属鸟类,因头部长有一块椭圆形白色额骨,被称为白骨顶鸡。在此,民警提醒,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广大群众如遇野生动物受困或受伤,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请及时联系公安或林业部门寻求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