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裴艳)12月15日记者获悉,根据《银川市个人养老金试点实施办法》,在银川市辖区内(含自治区本级、宁东管委会)参加银川市、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呢?
据介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便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一是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一般为退休后可领取),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出国(境)定居,四是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加人办理领取手续。
参加人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养老金,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