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勇)2月23日,记者从盐池县人武部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引导优秀大学生等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建功立业,盐池县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该县实际制定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措施。
据盐池县人武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凡从盐池县批准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和自治区、吴忠市规定政策优待补助基础上,盐池县实行一次性奖励机制。大学一本学历毕业生(含毕业班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人,大学一本学历在校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大学二本学历毕业生(含毕业班生)一次性补助6000元/人,大学二本学历在校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毕业班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大学专科学历在校生一次性补助1500元/人。
盐池县域重点企业每年拿出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该县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鼓励在职国有企事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盐池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单位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凡从盐池县入伍,自主创业的退伍军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盐池县人社局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毕业5年内退伍大学生,在该县创业的,可向盐池县人社局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