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1日,一辆原本核载3人的轻型栏板货车却超员21人,被路面执勤民警查获。驾驶员不仅被批评教育,还被罚1000元记3分。
当日7时许,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高沙窝镇哈南线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巡逻工作中,发现一辆红色轻型栏板货车车厢内挤满了务工人员。经检查,原本核载3人的车辆竟然拉载了24人。
随即,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驾驶员将其余人员进行转运,这才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最终,盐池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也表示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今后定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黄英 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