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锐)5月1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全区28个市、县(区)统一配发了执法无人机。今后,28套无人机将投入宁夏生态环境执法日常工作中。据悉,此举是生态环境部门为缓解基层执法任务重、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现状,推进现代科技手段辅助生态环境执法的重要举措。通过无人机的应用,将实现环境执法从平面巡查到立体巡查的突破,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现场执法监管能力。
无人机具有高度灵活、巡查面广、机动性好、时效性强等特点,在提高环境执法人员对特定区域企业排污情况分析判断能力的同时,能有效延伸环境监管的深度和广度。目前,无人机已经广泛应用于宁夏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执法监管工作中,通过高空“千里眼”,执法人员可在监管工业企业、自然保护区、黑臭水体治理以及黄河排污口排查、大气污染排放等专项工作领域进行全方位巡查,实现全区域、全视野、无死角覆盖监测取证等功能。
“如今,无人机已经成为我们日常工作的‘好帮手’,能帮助执法人员精准地解决现场执法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当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一名参加无人机现场实训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使用无人机开展“空中执法”,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对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据悉,2023年,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以科技手段赋能,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屡查屡犯的突出环境问题用重典、出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环境风险高的区域、行业、企业,盯牢、盯死、不留死角。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恶意排污的企业责任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抓好夏季臭氧攻坚、冬春季大气攻坚、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自然保护地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区域等执法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
另外,宁夏生态环境部门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执法人员原则上将采取非现场方式监管,主动帮扶指导,做到监管“无事不扰”、服务“有呼必应”。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情形,依法不予处罚,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