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若英)4名13岁男孩,竟然开着他人的客货车上路,结果车辆侧翻受损。7月18日,记者从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获悉,该院兴泾镇法庭成功调解并执结这起涉未成年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仅使受损方禹某快速拿到了赔偿款,也帮助未成年人及家属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2022年11月,未成年人小于、小苏、小李、小伍(均为化名)4人将禹某的一辆银色客货车启动,行驶至一处拐角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发生碰撞并侧翻受损。事发后,4人的家长都没有赔偿禹某,为此禹某起诉至兴泾镇法庭。法官李春梅接案后,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分歧较大,矛盾突出,同时涉及家庭较多,且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决定从调解入手,解决这起“熊孩子”开“碰碰车”案件。
为了让调解有情有理、顺利进行,调解前,李春梅特意邀请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当消防员的哥哥李卫(化名)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春梅运用“四心”(用心、暖心、换心、耐心)调解法,全面了解事发经过、各未成年人的家境条件、禹某实际受到的损失等情况,疏通各方心结,总结争议焦点,分步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第一步,通过禹某提交的修车清单和票据,确定禹某维修车辆实际支出的费用,并对4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出异议的部分,要求禹某给出合理解释;对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部分,通过分析证据,耐心说明,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第二步,就4名未成年人各自赔偿的具体数额,通过“五力”调解法——挖内力、用柔力、使巧力、借外力、聚合力进行调解,充分发挥李卫与各未成年人家属相识相熟、容易取得信任、了解相关法律等优势。
具体赔偿数额确定后,未成年人小苏的母亲突然大哭,声称自家生活困难,她又得了重病,家中无稳定经济来源,拒绝承担赔偿款。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李春梅与李卫商量后,决定分头给4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做工作。李卫说服另外3名未成年人家属,提议每人多分担300元,同时,先稳定小苏母亲的情绪,再耐心细致地讲明情况,让其给孩子作表率,让孩子知道损坏别人的东西要勇于担责。而李春梅给禹某做工作,建议其考虑小苏家庭的实际困难,适当让步,并给予小苏监护人一定时间去凑钱。
最终,通过数小时沟通、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和履行方式达成调解协议,除小苏一个月后支付赔偿款外,其他3人均当场履行了赔偿款,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