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奕辰)7月24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全面部署2023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全区各招生学校继续实行网上录取,7月28日至8月1日18:00,初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中学生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s://zzzs.nxeduyun.com)”填报志愿。
需面试、加试的招生学校(原则上为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大类五年一贯制专业),于7月28日前在“招生管理平台”公布面试加试《实施方案》,8月2日至4日组织面试和加试,8月4日前将面试或加试成绩录入“招生管理平台”,成绩模板在平台自行下载。
8月5日至9日集中录取,具体时间安排以招生管理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8月12日前,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和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招生录取情况,通过“招生管理平台”公布补录招生计划。8月13日至17日,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未被录取学生填报补录志愿,8月18日至19日组织网上补录。
需要注意的是,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往届学生、区外学生及其他群体按照招生管理办法,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学生通过管理平台注册入学,注册入学起止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10日。未通过“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安排注册入学。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在招生期间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等方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招生学校未经备案巧立名目额外组织学生面试加试私下招生。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对违规招生问题的投诉。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纠正和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