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探讨苏峪口瓷窑址的窑业面貌、类型分布、管理制度、使用地点、窑业技术来源、与灵武窑乃至中国其他窑场的关系以及与西夏宫廷的关系等诸多问题。国家文物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考执字(2023)第294号)文件批准立项,同意项目开展。项目涉及使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0.1328公顷(永久用地0.0400公顷,临时用地0.092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林保规〔2023〕1号)《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50号令)等有关政策法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1-6836775或0951-6836767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