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艳丽)11月15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殷学儒案行贿人姬某某及所控二公司涉嫌单位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洗钱罪一案,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勇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为全面把握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精准指控犯罪。王建勇带领办案团队仔细审阅全部卷宗材料,逐一分析研判案件细节,严格把握涉案证据,依法告知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庭审阶段,王建勇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公诉人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警示教育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姬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独立行使了辩护权,为其进行充分辩护。法院对此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长以检察官身份带头办案,是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缩影,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表现。下一步,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让入额院领导办案的示范效应“始于办案而不止于办案”,以求极致的精神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不断提高金凤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