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若英)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方便群众上牌,11月13日,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推进会,给全县所有电动自行车售卖点授权上牌资质。截至目前,贺兰县所有电动自行车售卖点均已开通带牌销售业务。
16日上午,在贺兰县多家电动自行车售卖点,商家们均在醒目位置挂上了“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授权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站”的牌子。部分畅销款的电动自行车车把上,还挂着“不用驾驶证 直接能上牌”的醒目标识。“车牌就放在店里,顾客在手机上提交申请,交警部门通过后,就可以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了。”一家电动自行车售卖点负责人刘先生说。
而在另一家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里,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以前顾客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会担心无法上牌,现在完全没有这种顾虑,带牌销售既方便了顾客,对商家也非常有利。
“大范围授权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资质,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群众,让大家买车时就能直接上牌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才介绍,目前全县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近70%,以后将从源头上加强把控,确保卖出去的每一辆新车都有牌照。
李才还提醒广大市民:虽然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方便又实惠,也不用考取驾驶证,但前提是一定要保证安全。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和机动车抢道,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请还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办理登记上牌,贺兰交警将于今年12月30日以后,严查未按规定上牌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