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英) 11月15日,灵武市公安局东塔派出所民警来到灵武市第十小学,将奖状和一本精心挑选的书籍送给该校三年级学生周俊。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11月14日中午,灵武市民李先生骑共享单车去上班,下车后不慎将一台手提电脑遗忘在车筐里。因为电脑里储存着重要的资料,心急如焚的李先生立即到东塔派出所向民警求助。
接到求助后,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发现,一名小学生发现了李先生遗失的电脑,因为着急上学,便将电脑带到了学校。根据该学生的衣着特点,民警确定其为灵武市第十小学学生。
当民警赶到学校时,捡到电脑的三年级学生周俊已将此事告知班主任,请老师帮忙寻找失主。
电脑失而复得,李先生非常感谢周俊。11月15日,他制作了奖状、购买了书籍,请民警代劳转送给周俊。
“周俊小朋友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诚信做人的优良品质,值得点赞!”李先生和学校老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