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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古生物化石保护仍面临着盗挖贩卖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等问题。”余丽娟介绍,受中药材市场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盗挖贩卖古生物化石行为有所反弹。对此,各县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严肃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今年2月,宁夏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厅等6部门启动打击盗挖贩卖古生物化石专项行动,利用3个月时间,封填盗挖形成的盗洞盗坑,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遏制盗挖贩卖古生物化石行为。
当前,全区范围内一批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的案件正在依法加快办理,将严肃追究相关盗挖、贩卖人员的刑事责任。
“此次海原县集中封堵行动将实现全县古生物化石盗洞、盗坑的动态清零,其他县区的封堵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安排中,实施后将实现全区古生物化石盗洞、盗坑的动态清零。”余丽娟表示,宁夏自然资源部门将通过动态巡查、建设技防设施、监管重点人群等手段,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遏制此类现象蔓延。
“龙骨”系哺乳动物的骨骼化石 守护珍贵古生物化石任重道远
那么,“龙骨”到底是什么,有何作用?
“龙骨”最早收录于《神农本草经》,被当作一味中药材。据相关资料记载,“龙骨”药性甘、涩、平,具有止血、镇惊安神、收湿敛疮等功效,主治癫狂心悸、失眠健忘、久泻久痢及湿疮等。因其属于很难再生的中药资源,一般临床上根据不同的治疗目的,用珍珠母、磁石、牡蛎等代替。但如何解决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中药需求的矛盾,现阶段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实,神秘的“龙骨”既不是龙化石,也不是恐龙化石,而是哺乳动物的骨骼化石,如犀牛、鹿、象、三趾马、牛、羊等动物死亡后,埋在地下形成的化石。
2023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张兆群等受海原警方委托,对被盗挖的“龙骨”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该批“龙骨”属于古近纪大型哺乳动物骨骼化石,距今大约6500万年。
据了解,2018年,自然资源部制定了《全国古生物化石普查工作方案》;2019年,自然资源部启动实施全国重要古生物化石调查与保护监测示范,围绕“是否要保护、在哪里保护、怎么保护”三大问题,服务和支撑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守护古生物化石的路径逐渐明晰。
“深埋于地下的古生物化石,与地上一碧万顷的森林、草原同等重要!”余丽娟表示,2014年,宁夏投入地质勘查基金153万元,开展古生物化石资源调查,共调查化石点164个,基本查清了我区古生物化石资源特征。2016年,委托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和地质博物馆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为宁夏古生物化石研究和保护奠定了基础。
为加大打击力度,宁夏自然资源厅还与甘肃、陕西、内蒙古、山西、青海等省区签署《加强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合作备忘录》,加强信息共享与区域协作,联合打击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