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锐)日前,宁夏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两部门联合发文,将协同推动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开展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受理、审核、缮证等工作。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广大农民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也是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根据两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夏聚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登记颁证业务有序衔接的关键环节,提出建立存量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共享共用机制,加快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共享。
其中,我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属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整理,包括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申请材料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做好承接整理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全库电子数据等工作。
“我们双方将加强业务协同,推动承包合同管理和登记颁证业务有序衔接。”宁夏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岳永军介绍,各市、县(区)要加快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数据分析和整合入库;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籍调查;加快推动运行承包地网签备案系统并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实现相关信息线上共享;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土地征收、承包地流转、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调整补划等导致承包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等变化情况的信息互通共享。
在推动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我区还要求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办证质效,鼓励调查、登记同步申请,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办结。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在线办、联合办、延伸办、就近办等便利化举措,切实满足群众办证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