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电力客户:
依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即日起,国网宁东供电公司灵州区供电公司将对长期不用电客户开展集中销户工作。
请明细中的客户务必在公示期内(一个月)到属地供电营业网点或电话查询是否有余额并办理销户退费手续,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办理的客户,我公司将予以销户处理。后续若有用电需求,我公司将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业务,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属地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灵州区供电公司0951-4951319
宁东供电所0951-4708605
24小时服务热线:0951-4687181
国网宁东供电公司灵州区供电公司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