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广告

吴银龙:

关于申请执行人王乐与被执行人吴银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宁0221民初467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吴银龙、来梦娇购买的登记在宁夏恒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平罗县人民西路延伸段南侧恒产家和春天44-3-501室【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4-49440-3号】房屋一套进行评估、拍卖。因你未前来现本院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选择对外委托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本院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你应于2022年8月1日10时到本院选择对外委托评估机构,并于2022年8月15日到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事务大厅领取评估报告,如果对报告有异议,可在规定领取期限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将择期委托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可在评估基础上下浮30%,第二次拍卖可在第一次拍卖流拍价基础上下浮20%)。如你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缺席或不履行选择权,本院将视为你放弃了选择对外委托评估机构、现场勘查、领取评估书、提出异议和优先竞买等相关权利,不利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届时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屋采取评估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

平罗县人民法院

张晓乐:

本院受理原告周丹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221民初17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晓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周丹装修款54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张晓乐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罗县人民法院

范玉华、陈娇、范立香:

本院受理(2022)宁0502民初2789号原告王彦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30分(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柔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范玉华:

本院受理(2022)宁0502民初2788号原告李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柔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范玉华:

本院受理(2022)宁0502民初2787号原告张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柔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2022-07-05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23883.html 1 广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