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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法院“硬核”执行 强制交付寄存物品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鹏) 近日,灵武市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马某寄存于被执行人李某家中的91片价值30000余元的钢材进行强制交付,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2月,申请执行人马某购买一批钢材并将其存放于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在陆续取回50余片钢材后,李某拒绝马某将剩余钢材运出,无奈之下,马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判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劝说李某向马某返还剩余钢材,但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法院遂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现场,工作人员对涉案钢材进行清点、登记,有序组织申请执行人对寄存钢材进行搬运。

搬运期间,李某及其5名家属闯入执行现场,以索要保管费为由阻碍执行。灵武市法院秩序维护组及时向其释法析理,告知执行的法律依据和妨碍执行的严重后果,并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如果妨碍执行,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最终,在干警的耐心劝说下,李某及其家属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当日16时50分,最后一辆钢材拉运车辆驶离执行现场,该案得以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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