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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2)宁0122民初4615号

常学彬:

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诉被告常学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借款30000元,并按照人民银行LPR的4倍计算利息自起诉之日至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本院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贺兰县人民法院金贵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2022)宁0122民初3951号

王景国:

本院受理原告马永贵诉被告王景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15777.24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本院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贺兰县人民法院金贵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贺兰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昕与被执行人杨艳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艳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贺兰县人民法院拟对杨艳林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新区惠泽园18号楼4单元502室房屋及该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本次公开拍卖。(注:该房屋原一拍流拍后,因操作失误导致网拍系统无法启动二拍流程,经合议庭合议:本次拍卖为该房屋的二拍)。对被执行人杨艳林名下位于贺兰县新区惠泽园18号楼4单元502室房屋及该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第二次拍卖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0时至2022年12月2日10时(延时的除外)。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50000元,保证金:37500元,增价幅度:25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上述标的物的拍卖由本院自行组织。本院已委托宁夏辰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0951-3803872,监督电话:0951-3803893。具体拍卖事宜以及降价情况可登录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阅拍卖公告,本院不再另行通知。三、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2022年11月26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二拍流拍的标的物,申请执行人王昕可申请本院予以依法变卖,相关信息可通过上述网站或电话咨询进行了解。

贺兰县人民法院

马明龙: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明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0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吕艳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吕艳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9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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