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媛媛) 近日,永宁县法院李俊法庭化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告主动提出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原告所属财产,双方持续了6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被告张某非法占有原告某渠管理处所属的3间房屋及300平方米院落,且私自在院落内搭建牛棚、羊圈,致使院落环境严重受损长达6年之久。原告多次通知被告返还房屋、院落并拆除牛棚、羊圈,派出所也多次出警协调,但均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返还侵占的3间房屋及300平方米院落,拆除院落内的违章建筑,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认为该案争议不大,事实清楚,如果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纠纷,可以实现案结事了。于是,承办法官一方面与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厘清争议焦点,倾听当事人诉求,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多次耐心劝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约定期限内返还原告3间房屋及300平方米院落,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