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兴田) “以上执行和解内容,你是否同意,如同意,此案将依法终结执行?”“我同意,没有什么补充的了。”近日,同心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微信线上和解的方式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丁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马某某买卖合同一案,同心县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在接收案件的同时,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受疫情影响,加之双方当事人又身处异地,案件进展因此中断。执行法官时刻与被执行人马某保持微信联系。被执行人表示,他目前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义务,但现在其在某小区从事保安工作,发放的工资存到冻结账户内,有信心逐步履行案件义务。执行法官在核实相关真实情况后,又通过微信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申请执行人当即表示同意和解。该案标的款4.21万元,被执行人马某已履行2.22万元,下剩标的款1.99万元由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每月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