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丁 刘炳宇) 11月21日记者获悉,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违法犯罪情形,自治区公安厅梳理4起涉疫类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公众提高法治意识,自觉配合防疫工作。
11月16日,马某某驾驶货车从新疆库尔勒行驶至海原县海兴高速路口,未履行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私自将疫情防控人员所贴货车驾驶室封条撕掉,驾车行驶至三营镇某餐厅就餐、某加油站加油,后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马某某明知自己是从高风险地区返宁人员,未如实向检查站人员说明行程,未按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备,私自撕毁车辆封条,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严重后果,我区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马某某立案侦查。
11月5日,张某某驾驶私家车在兰州市南高速路口收费站拉载赵某某、袁某某等4人返宁。为逃避入银高速路口防疫检查站检查,赵某某等人与驾驶人张某某商议在高速公路上停车,赵某某等人下车翻越高速公路护栏。张某某一人驾车通过银川市西夏区平吉堡防疫检查站后,接赵某某等4人至银川市区内,后赵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张某某等人故意逃避防疫检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我区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张某某等5人立案侦查。
10月9日,醉酒人周某某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砖塔村疫情防控卡点时,无故辱骂卡点值守人员。卡点人员报警后,中卫市公安局民警李某及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周某某不顾民警李某劝阻,使用暴力手段致使民警李某受伤。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袭警罪对周某某立案侦查。
10月4日,任某、任建某、惠某某3人驾车由陕西省延安市枣园入口上高速前往彭阳县。3人为隐瞒陕西延安行程轨迹、方便在彭阳高速出口查验点顺利通行,冒用工友张某某、刘某某显示为“宁夏固原市”的行程码。任某、任建某、惠某某冒用他人行程码,隐瞒行程,对疫情防控秩序造成影响,公安机关对3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