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跃进) “法官,你一定要帮我把钱要回来……”近日,年过六旬的申请执行人张某向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干警说。
张某一家是月牙湖乡移民搬迁户,靠儿子打工挣钱维持生活。前不久,罗某雇佣张某的儿子驾驶货车为其承包的工程拉土方,后张某儿子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一家人失去主要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为继。经法院判决,罗某向张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10万元。判决生效后,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询罗某名下财产,但未查找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官将罗某传唤到法院,罗某称其现失业在家,仅靠养牛养羊维持生计。
“你有多少头牛和羊?”执行干警想到可用牛羊抵偿债务,遂前往罗某家中实地查看。经清点,罗某羊圈里有14只羊、1头牛,于是向罗某提出用牛羊抵偿债务。罗某情绪非常激动,表示牛和羊都是其借钱买来的,坚决不同意抵债。执行干警耐心对罗某明确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劝说,罗某同意以物抵债。最终,14只羊和1头牛共抵顶执行款4万元,为张某一家拿回了“真金白银”。
执行中,兴庆区法院坚持执行方式的多元化和主动创新思维,要求干警通过查找被执行人有一定价值的家畜等财产,突破了以房产、车辆等为执行标的物的常规执行方式,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