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鹏) “相亲”后“闪婚”,双方因相识短暂、认识不足,婚后矛盾激增,最终走向离婚。近日,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灵武市法院执行干警暖心劝解、认真督促,最终使双方放下心结,履行彼此义务。
2022年3月13日,李某与蒋某经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就“闪婚”。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最终导致蒋某离家出走回娘家,且再未回家。基于此,李某于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蒋某向李某返还彩礼3万元。判决生效后, 蒋某迟迟未履行义务,李某便于11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蒋某同意返还3万元彩礼,但是要求对方必须将其衣物一并返还。执行法官告知双方自行约定时间地点进行彩礼、衣物返还,双方表示同意。
但在告知后的第三天,双方以工作繁忙为由不愿见面交还物品,于是,执行干警积极联络双方,约定于15日下午在法院门口归还彩礼和物品。
在交接过程中,蒋某发现其物品中少了3件大衣,在法院门口再次与李某发生争吵。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将两人带至调解室开展背对背调解。执行干警告诉蒋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虽然感情不和选择离婚,但也要互谅互让、心存仁义,尽好最后的责任与义务。在干警劝说下,蒋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随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蒋某通过现场转账的方式返还李某3万元彩礼,李某将蒋某衣服返还,蒋某表示不再追究缺少的3件衣服,至此,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