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刘金明:

本院受理原告饶天虎与被告刘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323民初29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刘金明偿还原告饶天虎借款本金1913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驳回原告饶天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元、公告费440元,合计790元,由原告饶天虎负担46元,被告刘金明负担744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盐池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池县人民法院

陈玉平: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常有、陈玉平、陈洪、王淑梅、王丹、石慧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323民初29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解除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常有、陈玉平于2020年12月18日签订的合同编号01301072020121704857的《个人借款合同》;二、被告石常有、陈玉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000元,利息15558.40元(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5日),本息共计205558.40元,此后的利息按照《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三、被告陈洪、王淑梅、王丹、石慧荣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陈洪、王淑梅、王丹、石慧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石常有、陈玉平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83元,由被告石常有、陈玉平、陈洪、王淑梅、王丹、石慧荣共同负担。公告费440元,由被告陈玉平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池县人民法院

柳勤虎: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众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柳勤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21民初3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勤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宁夏众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5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5444元;二、驳回原告宁夏众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柳勤虎负担640元,由原告宁夏众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72元。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望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刘俊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海原支公司与被告刘俊丰保险代人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宁0104民初14446号民事判决,判你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金12396.6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0%支付12396.60元自2022年6月19日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十一楼月牙湖法庭1111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宁夏雀之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钱节言:

本院受理原告谢正云与被告宁夏雀之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钱节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被告宁夏雀之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钱节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谢正云装修款1874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支付18740元自2022年1月23日至实际返还装修款18740元之日止的违约金。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04民9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06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2-12-06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47840.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