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小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安置住户:
截至2022年11月底,风华小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有张吉庆等6户住户(张吉庆,被征收房屋:西夏区风华巷5号楼4单元102室;王增产,被征收房屋:西夏区风华巷11号3单元202室;孙俊萍,被征收房屋:新城区朔方路风华巷8号楼2单元101室;马文宝,被征收房屋:新城区风华巷2号楼2单元301室;马伟,被征收房屋:西夏区风华小区8号楼1单元302室;张文丽,被征收房屋:西夏区纬四路正茂巷家属楼2单元301室)被依法强制征收后,仍未与该项目征收部门达成安置意向。2022年12月3日至12月6日,征收部门再次通过电话、短信、上门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以上6户住户,于2022年12月10日上午10:00-11:00在风华园营销展示中心开展最后一次原地安置选房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10日上午11:00,以上六户住户均未到场、亦未委托他人到场参加选房。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实施意见》(银党发(2013)11号)、《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银政办发(201342号)、《风华小区及自治区党委家属院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及《风华小区及自治区党委家属院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下称《征收补偿案》)、《风华小区及自治区党委家属院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屋分配方案》及相关选房流程,由朔方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公证处监督下随机选房。首先工作人员通过随机摇号,确定了选房顺序,然后根据选房顺序,依次摇号为6户被征收人随机确定了6套安置房屋。经随机选房,指定安置结果如下:张吉庆,选定房屋:18-2-102,面积:105.52㎡,市场单价:7538元/㎡;王增产,选定房屋:17-2-102,面积:128.16㎡,市场单价:6877元/㎡;孙俊萍,选定房屋:18-2-202,面积:105.52㎡,市场单价:7638元/㎡;马文宝,选定房屋:18-1-501,面积:114.77㎡,市场单价:8038元/㎡;马伟,选定房屋:18-1-202,面积:90.07㎡,市场单价:7588元/㎡;张文丽,选定房屋:18-1-401,面积:114.77㎡,市场单价:7938元/㎡。
以上6套房屋将作为张吉庆等6户住户原地安置的安置房屋,请以上6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至西夏区风华园营销展示中心办理后续手续。到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安置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取暖费、电梯费等);被征收人最终选择其他方式安置的,本次选择的房源视为自动放弃。特此公告。
风华小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