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0323民初2265号
唐玉威、张爱玲、刘景河、吕阳阳、左宝、吕婧:
本院受理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唐玉威、张爱玲、刘景河、吕阳阳、左宝、吕婧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323民初2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唐玉威、张爱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83963.41元、违约金600元、逾期担保费2600元,共计87163.41元;二、被告刘景河、吕阳阳、左宝、吕婧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刘景河、吕阳阳、左宝、吕婧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唐玉威、张爱玲追偿;四、驳回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79元、公告费440元,共计2419元,由被告唐玉威、张爱玲、刘景河、吕阳阳、左宝、吕婧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2022)宁0323民初2267号
蒋耀旗、吴宗娜、白钰堂、郭福莹、杨骏宁、刘力华:
本院受理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蒋耀旗、吴宗娜、白钰堂、郭福堂、杨骏宁、刘力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323民初22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蒋耀旗、吴宗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78184.25元、违约金9900元,逾期担保费2574元,共计90658.25元;二、被告白钰堂、郭福莹、杨骏宁、刘力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白钰堂、郭福莹、杨骏宁、刘力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蒋耀旗、吴宗娜追偿;四、驳回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66元、公告费440元,共计2506元,由被告蒋耀旗、吴宗娜、白钰堂、郭福莹、杨骏宁、刘力华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2022)宁0323民初2260号
路卓、路飞、赵艳玲、汪东、路春:
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路卓、路飞、赵艳玲、汪东、路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323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路卓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8900元、利息47326.7元,共计246226.7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4月6日,之后的利息按照案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随本金清偿);二、被告路飞、赵艳玲、汪东、路春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路飞、赵艳玲、汪东、路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路卓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93元、公告费440元,共计5433元,由被告路卓、路飞、赵艳玲、汪东、路春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2022)宁0323民初2268号
白钰堂、郭福莹、蒋耀旗、吴宗娜、杨骏宁、叶树龙:
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白钰堂、郭福莹、蒋耀旗、吴宗娜、杨骏宁、叶树龙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323民初2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白钰堂、郭福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74161.92元、违约金9900元,逾期担保费2574元,共计86635.92元;二、被告蒋耀旗、吴宗娜、杨骏宁、叶树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蒋耀旗、吴宗娜、杨骏宁、叶树龙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白钰堂、郭福莹追偿;四、驳回原告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66元、公告费440元,共计2406元,由被告白钰堂、郭福莹、蒋耀旗、吴宗娜、杨骏宁、叶树龙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本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