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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化解土地纠纷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曹海波) 近日,彭阳县法院妥善化解3起因土地经营权流转引起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17年,张某、李某、何某因移民搬迁,将位于彭阳县冯庄乡某村的承包地交给同村村民王某耕种。2021年,冯庄乡某村委会未经张某、李某、何某同意,以政策为由从王某处收回承包地,流转给某合作社种植药材。张某与村委会协商处理无果后,向有关部门多次信访,后同李某、何某将村委会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承包费及其他经济损失2万余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开展分析研判,通过多元调解平台与当事人视频连线,核实承包地土地位置、面积,并就承包费用主持调解,但因分歧较大,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承办法官上门向案外人王某调查案件相关情况,前往现场继续核实承包地面积、分布情况、土地类型等,并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核对土地确权图纸,明确熟地、撂荒地面积,确定土地流转费标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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