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杜峙泽) 近日,领到自己辛苦钱的17名当事人向红寺堡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今年3月18日,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刘某等17名原告经红寺堡区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刘某等支付劳务费。但眼看超过约定时间越来越久,刘某等17名当事人开始着急起来,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却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无奈之下,当事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立刻通过网络查控等多种手段对该公司金融机构账户进行全面筛查,通过调查得知该公司在银川某银行账户有存款后,当即出具裁定书奔赴银行进行冻结。经联系确认当事人人数及涉案案款金额,执行干警迅速进行扣划,到账当天将案款发放至各申请人账户,当事人终于领到了自己的辛苦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