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贺兰检察院公益诉讼遏制耕地“非农化”

12月16日,记者在贺兰县立岗镇幸福村九社,了解贺兰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遏制耕地“非农化”情况。 本报记者 苏克龙 摄

本报记者 陈世伟

12月16日,贺兰县立岗镇幸福村九社的田野里,朔风渐起。贺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谢玉琴站在一块面积83亩的耕地的田垄上,看着这块曾经撂荒5年之久的土地,经过一年多的整备、粗耕,又一次燃起春的希望,她的心头涌上一股暖意。

2021年6月,谢玉琴回老家路过沿黄公路幸福村段时发现,道路西侧一大片绿油油的田野中,一块荒草丛生的耕地格外扎眼。“我从小在农村长大,熟悉农田耕种,也对土地有感情。芒种前后,正是农作物生长的时节,这一大片撂荒的土地少说也有几十亩,太可惜了。”发现问题后,谢玉琴向院领导汇报。贺兰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调查,通过相机和无人机相结合的方式,干警们以图片、视频的形式,对现场勘查取得的证据进行了固定。对幸福村负责耕地保护和利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查后,干警们了解到这块耕地面积达83亩,系银川某油气公司2010年从幸福村九社流转所得,耕种6年后准备转作养殖,但因土地政策等原因一直未能投入使用,自2016年起便一直处于撂荒状态。

针对上述情况,贺兰县检察院在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于2021年6月22日分别向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立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不同职能,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建议,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联合对撂荒耕地进行调查,并责令银川某油气公司即时复耕。同年夏天,这块撂荒5年的耕地使用滴灌系统种上了青储玉米。“经过一年多的土地整理、设施配套,地力逐渐恢复,明年开春后,这块地一定会再次生机盎然。”谢玉琴对此充满信心。

检察机关当胸怀“国之大者”。2021年,贺兰县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工作精神,制定《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检察院主动把公益诉讼融入地方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将耕地保护作为监督重点,以“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行动的形式落实用检察力量保护耕地的使命担当。(下转02版)

--> 2022-12-20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50075.html 1 贺兰检察院公益诉讼遏制耕地“非农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