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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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侯富平、马润珍: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侯富平、马润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0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立彪、刘会蓉、张鹏军、何乃茸: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马立彪、刘会蓉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18213.53元(利息计算自2019年12月22日至2021年9月22日,后续利息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共计本息118213.53元;二、依法判令被告张鹏军、何乃茸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2022)宁0323民初3150号

屈耀龙:

本院受理原告汪金龙与被告屈耀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323民初31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盐池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田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马秀花与被告田小红、田晓明、马彦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424民初15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田小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马秀花偿还借款31000元;二 、驳回原告马秀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5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田小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泾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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